法律问题
三绿科技:发行人披露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以及已抵押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未办理抵押登记但依法视为一并抵押。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主要租赁房产中,海南三蓝租赁的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B区B03写字楼B03-3F-R308室未办理租赁备案,披露称该办公室主要用于办公注册。发行人同时披露,广东三绿若干房产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城支行与广东三绿2025年7月30日至2030年7月29日期间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但对应的“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52914号”土地使用权未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已抵押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应视为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