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高标科技: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安排及解除。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2019年初,黄怀恩直接持有高标有限1.6%股权。2019年2月20日,黄怀恩与陈明丽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黄怀恩持有的高标有限股权归陈明丽所有。2019年3月1日,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黄怀恩将高标有限1.6%股权无偿转让给陈明丽,陈明丽受让后委托黄怀恩继续以其名义代持并行使股东权利,且在双方婚生子黄毅洲年满十八岁后由陈明丽将该等股权转让给黄毅洲。2020年至2021年公司股权架构调整后,黄怀恩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2022年8月,黄怀恩将其持有的高标一号21.8182%财产份额全部无偿转让给黄毅洲;2022年10月,黄怀恩将其直接持有的高标有限0.3721%股权以1元转让给黄毅洲,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已依法解除,各方就代持安排及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