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奥托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原全资子公司奥托自动化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奥托自动化成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并涉及军工保密资质申请背景、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同业竞争边界及业务隔离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奥托自动化原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主要承接家电智能生产线、特种装备智能生产线等产品,并承接部分平衡器等智能装备业务,其中以应用于军工领域的特种装备智能生产线业务为主。因奥托自动化计划进一步专注特种装备业务并申请武器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质,而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中的毕静波、陈曦男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为避免奥托自动化作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在申请资质过程中受到影响,发行人将奥托自动化剥离出合并范围。2023年12月26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奥托自动化89.89%、7.98%、1.06%、1.06%股权分别转让给陈一男、胡春园、孙永福、吴荣河,转让作价参考评估价值;2024年3月2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24年3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剥离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奥托自动化存在采购、销售、租赁、担保及股权转让款、经营款项偿还等关联交易;奥托自动化曾从事与发行人同属自动化装备领域的业务,但披露称其于2025年9月将平衡器业务剥离给发行人后,除剥离前已有项目的备件、维保、改造外,不再从事汽车相关业务,仅面向军工、航空航天和轨道交通行业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