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乐聚智能:股东会通知期限不足、有限公司阶段治理制度不完善及董事监事兼任等治理瑕疵。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已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但会议通知期限不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通知时限;全体股东签署通知回执书面豁免并审议通过豁免议案。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发行人成立大会通知期限不足《公司法》规定的通知时限,但全体发起人同意豁免。报告期初,乐聚有限尚未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未建立完善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治理制度,相关会议程序存在一定瑕疵。2022年至2025年7月,柯真东实际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和监事,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报告期前期,乐聚有限除总裁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命未履行董事会聘任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