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乐聚智能:发行申报前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安排及离职回购条款。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在申报前通过持股平台乐跃合伙实施股权激励,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乐跃合伙持有公司7.64%股份;不存在申报前已经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12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确认已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制定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股权激励方案等议案。乐跃合伙承诺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首发前股份;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还设置实现盈利前的减持限制及业绩下滑、股价低于发行价时的延长锁定安排。激励对象获授财产份额至上市后满36个月期间不得转让、质押或设置第三方权益;服务期内发生主动离职等情形,冷晓琨有权单方要求以1元回购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激励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