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正扬科技:发行人与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及产品相关纠纷,需关注应收货款、反诉/另诉赔偿请求、财产保全及是否构成发行法律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因洛特福长期拖欠发行人货款,发行人作为原告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洛特福支付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期间货款1,602.61万元及暂计49.56万元逾期货款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9日受理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作出一审判决。洛特福在该案中提起反诉,请求发行人承担因传感器故障造成的损失769.73万元;2026年2月3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洛特福于2026年2月10日上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裁定。另案中,洛特福以其遭受经济损失为由,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起诉发行人,请求赔偿经济损失3,870万元、利息及律师费472.40万元,并申请财产保全;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1日受理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