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力高新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关联方资金拆借以及通过关键岗位人员大额取现用于现金支付奖金、购买业务招待用品及归还实际控制人借款等内控合规事项,需关注是否已规范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或资金占用。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1年9月发行人收到日照银行烟台分行“信保贷”贷款990万元后以货款方式转入合肥力高,合肥力高又转回部分款项,该笔贷款已于2022年8月4日偿还完毕;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2022年发行人存在通过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大额取现,并使用现金支付员工奖金、购买业务招待用品以及归还实际控制人借款的情形,涉及金额722万元。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