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清泉股份: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及2016年增资过程中,员工持股平台台州清源合伙人存在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事项。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公司2014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016年10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台州清源系发行人的合伙企业股东,其合伙人应就取得的股利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发行人股改完成及相关增资时未申报缴纳。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9-30 · 中止
公司2014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016年10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台州清源系发行人的合伙企业股东,其合伙人应就取得的股利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发行人股改完成及相关增资时未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