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清泉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劳务派遣岗位使用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情形。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6-09-30 · 中止公司名称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清泉股份审核编号1004075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3-3-1-34页来源深交所IPO公开摘要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人数占用工总人数比例低于10%,但其中多数人员担任车间操作工,少数为废水操作工、电工、化验员等生产辅助人员,存在不符合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规定的情形。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