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翼能:同一控制下业务重组、历史股权纠纷背景下的资产、人员、业务及知识产权承继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实际控制人王守模于2006年设立深圳恒翼能科技并陆续设立相关主体,后因总部搬迁至东莞及深圳恒翼能科技存在股权纠纷,为消除不确定性,成立恒翼能有限并对深圳恒翼能科技、深圳恒翼能自动化、东莞恒翼能自动化等被重组方进行同一控制下业务重组。2018年12月12日,恒翼能有限与被重组方签署《业务重组框架协议》,被重组方将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业务及相关资产、人员和知识产权转移至恒翼能有限,恒翼能有限于2019年12月31日取得重组业务控制权并完成业务重组。存货、装修工程、固定资产分别作价3,134.48万元、540.89万元和429.57万元,知识产权因账面价值为零且难以独立量化而无偿转让。相关存货、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已转移至发行人,人员按自愿原则转移,除1笔存在争议且预计短期难以解决的订单外,其余已生产订单由被重组方继续履行、未生产订单由被重组方委托公司生产。被重组方深圳恒翼能科技、东莞恒翼能自动化、深圳恒翼能自动化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