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腾励传动:发行人历史上与外部投资人约定股份回购权、董事提名权等特殊股东权利,申报前已解除并确认自始无效。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2018年9月,发行人及傅小青、蒋楠、傅小燕、通励投资、腾励投资与金浦投资签署《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一)》,曾约定股份回购权、董事提名权等特殊权利条款。2021年11月,相关各方签署《补充协议(二)》,确认《补充协议(一)》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自动解除,且对协议各方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截至该协议签署日,回购条件未成就,金浦投资不存在要求承担回购义务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也不存在其他正在履行中的对赌协议或替代性利益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