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博迈医疗: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发行人与股东之间存在股份回购等对赌及特殊股东权利安排,相关安排在 IPO 申报时终止,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回购义务存在附条件恢复安排。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作为义务人,与同创伟业、奥特二十三号、社保长三角基金、珠海安荣、和谐安瑞、融汇弘上、济峰一号、同创锦辉、呈益国创、未来益财、奇点明远、极创金源、腾讯创投、常州济峰、武汉济峰存在股份回购等对赌约定;相关特殊股东权利包括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知情权、检查权、优先清偿权、反稀释权、股份转让限制、回购权、带领出售权及董事会特别决策权利等。相关条款自发行人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自动终止;如公司上市申请被不予受理、终止审查、未获审核通过或核准、被劝退、主动撤回,或未能在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起十八个月内通过审核或注册,或获准后未完成上市交易,则相关条款自动恢复效力并视同从未被终止或失效。发行人及相关方披露未就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履行发生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现时或潜在争议或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