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博迈医疗:发行人及子公司博迈元通承租的东莞松山湖部分厂房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权属证书,涉及租赁物业权属瑕疵及潜在搬迁、处罚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租赁的第1至9项厂房及子公司博迈元通租赁的第10项厂房均坐落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四路1号,权利人为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历史客观原因未能办理权属证书。出租方已取得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东莞松山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说明,确认上述厂房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归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公司所有,因历史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报建手续,有关部门不会责令拆除或对承租方作出与该事项相关的行政处罚,厂房自说明出具日起五年内无拆迁计划,发行人可在确保现场符合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按现状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