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时创意:发行人及相关股东曾约定投资方特殊股东权利及其终止安排的合规性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2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公司历次增资中,国通兆芯、小米智造、淄博瑞业、吾同创慧、嘉兴壹号、京瀚鸿芯、京瀚兆存、动力未来、联鑫宏芯、吾同创意、海南融军、淄博朴惠、人工智能二期、京瀚鹏意、和合集团等投资方曾享有知情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平等待遇权、回购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权利。其中,公司治理事项曾约定部分特定事项需全体股东2/3以上表决权、出席会议股东3/4以上表决权或4/5以上董事通过;回购权触发事项包括公司未能如期完成IPO等特定情形;违约责任中约定特定情形下公司按年化8%回购投资方持股,创始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嘉兴壹号、京瀚鹏意还曾享有反稀释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