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剑传动:发行人设立、整体变更及历次股本变动的合法合规性,特别是新剑有限设立时实物出资未经评估的瑕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7-0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前身临安新剑于1999年1月设立,注册资本80万元,单新平以实物出资64万元,单剑平以实物出资16万元。2015年11月29日,为夯实设立时出资情况,新剑有限股东单新平、陆香萍向新剑有限补充80万元货币资金,原80万元机器设备出资未置出。2016年,新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合股本3,578万股,并履行审计、评估、验资、创立大会及工商变更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发生2023年11月增资、2023年12月增资并赎回优先股、2025年6月股份转让及增资等股本变化,相关出资已实缴并办理工商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