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剑传动: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股份锁定、离职后份额处理及上市后行权安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0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新剑合伙、年旭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公司5.25%、0.71%股份,并由单新平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员工持股平台新剑合伙及年旭合伙持有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6个月。新剑合伙约定受激励员工服务期三年,如在服务期内离职或违反规定,需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出资份额;相关激励员工服务期在报告期前已经届满。年旭合伙约定激励股份自授予日起60个月锁定,若解锁时公司处于上市申报和在审期间,则继续持有至公司完成上市;并区分非过错离职、过错离职等情形约定回购或收益返还规则。发行人披露股权激励实施前后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