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剑传动: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已履行必要内部决策、项目备案、用地及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是否存在违反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规定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6-07-0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新剑传动总部暨年产100万台人形机器人及汽车行星滚柱丝杠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产业化项目已完成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12-330112-04-01-615632),已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杭临环改备[2026]5号),已取得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6994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603-330112-04-01-874842),已取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承诺备案受理书(编号:杭临环改备[2026]7号),并使用同一国有建设用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及用地,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范畴,无需项目备案;亦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建设项目,无需履行环评批复程序。公司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