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佑生物:发行人与现有股东之间曾存在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随同出售权、拖售权等特殊股东权利及权利恢复条款,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持续经营能力及本次发行上市。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2025年1月及2025年10月,温氏投资、凌敏锐与安佑生物、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温氏投资、凌敏锐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随同出售权、拖售权等特殊股东权利。2026年3月,各方签署补充协议(二),约定上述特殊股东权利自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之日起自动终止且自始无效,同时约定公司撤回首发申请、首发申请失效或被否决、其他股东上市前权利被恢复等情形下的权利恢复条款。除前述特殊条款外,公司与现有股东不存在其他特殊权利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