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晶科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曾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以及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内控规范事项。
深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6月13日出具《关于对江苏长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2025〕21号),对长晶科技、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国江、财务负责人李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64.53万元、7.02万元、44.2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29%、0.003%、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