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莞银行:发行人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其对发行上市的影响。
深交所IPO · 主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6-09-30 · 中止
公开摘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尚未了结授信类诉讼及仲裁案件1,552件,诉讼本金合计240,949万元;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诉讼案件12宗,涉及标的金额本金11.85亿元、诉讼本金余额11.3亿元;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仲裁案件7宗,涉及标的金额本金4.33亿元。相关案件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债券发行争议等。发行人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尚未了结案件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单笔诉讼标的或争议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发行人作为第三人的单笔诉讼标的或争议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6宗,涉及本金7.37亿元,发行人均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法庭调查,预计无需承担相关责任。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单笔诉讼标的或争议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以及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