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莞证券: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分支机构曾受到证券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措施及市场监管、反洗钱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主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6-09-18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自2019年1月1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最近36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被证券监管机构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因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正在受到立案调查。报告期内,公司或分支机构受到的证券监管措施包括:大连星海广场证券营业部因内部岗位制衡失效、空白凭证管理存在漏洞被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虎门分公司因原负责人未经审批组织员工销售非公司代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被出具警示函;公司因主要股东锦龙股份及新世纪科教超比例新增质押公司股权且公司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被出具警示函;公司作为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发行上市保荐机构,因质控负责人同时担任保荐代表人、相关流程未严格落实回避要求被责令改正。其他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南京分公司因微信公众号理财产品广告未合理提示风险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罚款5万元;湖北分公司因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及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合计罚款80万元,相关责任人员亦被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