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力高新能: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承租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部分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需关注租赁合同效力、持续使用及发行上市影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10-1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力高新能及其子公司承租房产中,序号2、11、22、32的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但相关房产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承租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文件披露相关房产周边厂房房源充足,发行人可以及时租赁替代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