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普微:林俐、张剑剑先后代武怡康持有发行人股权的形成、转换及解除。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7-1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04年设立时,林俐名义持有20%股权,对应10万元出资实际由武怡康提供。2005年12月林俐与张剑剑签订转让协议,2006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实际为代持人变更,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因武怡康增资,张剑剑代持的10万元出资对应比例由20%降至2%。2012年1月5日,武怡康将该部分股权赠与张剑剑,代持关系解除。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7-19 · 已问询
2004年设立时,林俐名义持有20%股权,对应10万元出资实际由武怡康提供。2005年12月林俐与张剑剑签订转让协议,2006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实际为代持人变更,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因武怡康增资,张剑剑代持的10万元出资对应比例由20%降至2%。2012年1月5日,武怡康将该部分股权赠与张剑剑,代持关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