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普微:主要办公研发场所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7-1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发行人承租深圳国际创新谷8栋A座30层、3103房、3104房共3,151.96平方米用于办公研发,另承租902房331.40平方米用于办公,上述两处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文件披露产权主体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营管理机构为深圳市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7-19 · 已问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发行人承租深圳国际创新谷8栋A座30层、3103房、3104房共3,151.96平方米用于办公研发,另承租902房331.40平方米用于办公,上述两处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文件披露产权主体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营管理机构为深圳市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