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朗高科技:员工激励服务期、退出机制与发行上市法定禁售要求的衔接。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10-2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继续披露2020年、2023年、2025年三次股权激励,以及江轶、李伟直接持股和朗高众成、朗高众辉、朗高众享间接持股安排。三个平台对应授予价格为1元、1.50元及3元;服务期分别为1至10年、5至8年及5年,并保留第三次直接持股激励满3年且公司已上市时服务期届满的条件。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10-27 · 注册生效
注册稿继续披露2020年、2023年、2025年三次股权激励,以及江轶、李伟直接持股和朗高众成、朗高众辉、朗高众享间接持股安排。三个平台对应授予价格为1元、1.50元及3元;服务期分别为1至10年、5至8年及5年,并保留第三次直接持股激励满3年且公司已上市时服务期届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