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田园生化: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有限责任公司阶段股东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整体变更时审计评估及验资程序、国有资产评估及国有股权管理程序、发起人股份三年内转让、贵州大学入股及退出未履行评估程序等股权变动程序瑕疵,需关注其是否影响发行人设立、存续、股权变动效力及本次发行上市。

深交所IPO · 主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7-13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田园生化
审核编号
100397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至第1-1-48页;第3-3-1-13页至第3-3-1-2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02年1月田园有限增资至1,350万元后股东人数为52人;2002年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未对折股净资产履行审计、评估程序,未单独进行验资,且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国有股权管理程序;2002年10月北海建联转让819.8万股、2003年4月苑立志等6名股东转让530.8万股,距股份公司设立不足三年;2007年11月贵州大学入股及2012年1月退出持股时未对田园生化进行评估。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发行人聘请大信会计师进行专项复核,确认截至2001年12月31日田园有限经审计净资产为1,442.74万元,并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出具追溯评估报告,确认净资产评估值为1,442.76万元,均高于折股后注册资本1,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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