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田园生化:发行人与历史投资人九鼎系股东之间曾存在优先购买权、业绩承诺及补偿、回购权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需关注对赌安排是否已清理完毕以及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和本次发行。
深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7-1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2009年1月,上海九鼎、北京九鼎、厦门九鼎与泰和投资、李卫国、韦志军、许瑞、任宏伟及田园生化签署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优先购买权、业绩承诺及补偿、回购权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因经营业绩未达到约定指标,后续各方于2012年8月签署补充协议调整业绩补偿义务主体和金额。2022年6月7日,发行人与九鼎系股东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约定相关投资协议和补充协议在股份回购款支付完毕后全部终止;李卫国、泰和投资已履行相关款项义务。2023年9月,九鼎系股东出具说明,确认相关协议已全部终止,股东特殊权利条款(不含已执行完毕的约定)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