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越疆科技:发行人与员工持股平台越疆合伙合伙人宋涛存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潜在纠纷,需关注该争议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控制权稳定及A股投资者权益。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14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越疆科技
审核编号
100435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5页至第3-3-1-36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宋涛系发行人前员工,2019年5月通过受让取得越疆合伙22.455%财产份额并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参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3月宋涛离职。发行人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主张离职后其员工激励股权应收回,但宋涛主张其取得的是创业合伙人股权而非员工激励股权,拒不配合退回。发行人于2023年11月19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员工激励股权自2021年3月17日起失效,并判令宋涛以1,394,583.66元向刘培超转让越疆合伙22.455%财产份额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案后因管辖问题经历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二审驳回上诉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驳回;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暂未另行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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