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越疆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因政府采购项目中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受到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需关注该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影响发行上市条件及销售投标内控合规。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6-07-1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4年1月6日,深圳市财政局向发行人出具《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4]6号、深财书[2024]10号),认定发行人参加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实训装置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1200670)与“嵌入式微控制器应用实践项目”(项目编号0722-216FE4296SZF-2)中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行为,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决定将发行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按项目采购金额分别处19‰罚款,合计39,23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