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深交所IPO法律问题元丰电控: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借款合同不符合《贷款通则》相关规定。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5-01-09 · 终止(撤回)公司名称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元丰电控审核编号1002268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法律意见书第52页;第404页来源深交所IPO公开摘要法律意见书披露,除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借款合同不符合《贷款通则》相关规定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正在履行、将要履行以及在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内容及形式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和纠纷。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