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深交所IPO法律问题安联锐视: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因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1-06-23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安联锐视审核编号1000210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1-1-39页至第1-1-40页;第1-1-203页来源深交所IPO公开摘要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收到股转公司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因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规则,股转公司对公司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