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深交所IPO法律问题明喆集团: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占比超过10%的情况,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IPO · 主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3-12-15 · 终止(撤回)公司名称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明喆集团审核编号1003319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3-3-1-43页至第3-3-1-44页来源深交所IPO公开摘要法律意见书披露,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发行人书面确认等资料,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占比超过10%的情况。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