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深交所IPO法律问题恒昌医药: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乐赛仙事业部”合作事项,且尚有未解除合作事项对应的潜在损失补偿安排。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重大合同、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 2024-07-02 · 终止(撤回)公司名称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恒昌医药审核编号1001733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3-3-1-29页来源深交所IPO公开摘要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乐赛仙事业部”合作事项;该事项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文件未在申报稿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披露合作模式具体条款。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