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扬腾创新:发行人存在首发申报前实施的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安排,需关注持股平台设立、激励对象范围、份额/股权流转、退出及强制回购安排的合规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14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扬腾创新(福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扬腾创新
审核编号
100434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8页至第1-1-95页、第3-3-1-1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首发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但存在首发申报前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福州驰腾和福州智腾作为股权激励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用于激励公司员工;福州福腾为发行人早期实施的员工持股并投资于发行人的合伙企业。福州驰腾、福州智腾相关协议约定了业绩考核、特殊转让限制、离职或违规等情形下的强制回购及收回安排;报告期各期,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278.84万元、335.35万元和1,000.68万元;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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