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扬腾创新: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使用关联方个人银行卡代为收付发行人款项、向关联方及第三方拆借资金等内控不规范及资金往来问题,需关注整改、清理及资金占用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7-1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出于操作便利性及双方信任关系考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谢洪兴曾使用关联方暨发行人董事许镇城的母亲个人银行卡代为收付发行人款项,该人员未在公司任职。该个人银行卡主要用于收取废弃包材销售款、模具使用款等发行人非经常性收款,以及支付零星偶发费用;2023-2024年度,该个人银行卡涉及发行人的收款金额分别为2.24万元、6.21万元,2025年度未再发生;2023年度付款金额为12.06万元,2024年度、2025年度未再发生。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2022年,公司董事许镇城因个人生活需要向公司申请无息借款45万元;2024年8月,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向福州智腾提供借款6,000万元并计提利息;2023年5月,实际控制人谢洪兴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800万元。公司还曾于2022年向前员工龙斌提供无息借款1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