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城精工:发行人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及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需关注税收优惠依据、依法纳税及是否存在重大税务行政处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7-2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长城精工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55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公司2023年至2025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江苏长德机械零部件有限公司、江苏西爱斯西机械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常熟长城苏美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长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苏州德承精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按相关政策分段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认定,按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报告期各期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251.02万元、1,235.67万元和1,256.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