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亿钶气体:发行人间接股东中存在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需关注其设立、监管、备案、锁定期安排及是否影响股权稳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6-07-2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不存在属于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及契约型基金等“三类股东”的直接股东;间接股东中存在3名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包括西藏信托-大唐盛泽泰世家族信托236号、招商财富-IDG人民币并购基金二期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工银瑞信投资-IDG产业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对应直接股东广东融创或珠海惠生,合计穿透持有发行人0.74%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