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微容科技:发行人历史股东招银共赢及现有股东致远一号曾存在合伙企业层面的权益代持,需关注代持形成、演变、解除及发行人股权清晰性。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2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形。历史股东招银共赢和现有股东致远一号曾存在合伙企业层面的权益代持,截至2026年3月末相关权益代持行为均已解除。招银共赢代持系作为招赢甄远管理人员工跟投平台时,出于员工跟投行为管理便利性考虑,显名登记合伙人及出资结构与实际跟投员工及出资结构不一致,实际跟投四名人员中仅两人在招银共赢显名登记并作为持股代表持有全部跟投股权。致远一号代持系作为招商铜冠管理人员工跟投平台时,出于员工跟投行为管理便利性考虑,实际跟投十七名人员中仅两人在致远一号显名登记,并由其中一名显名合伙人与其他跟投人员签署《收益权转让协议》代为持有跟投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