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微容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票据转让、与关联方无业务背景资金往来、利用个人账户收付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资金占用或发行上市障碍。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7-23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广东微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微容科技
审核编号
100434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94页至第1-1-297页、第3-3-1-44页至第3-3-1-50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2023年4月通过转贷方式取得银行贷款35,000.00万元并支付给微容一电子、微容二电子,同月资金转回并还款;2023年4月在无真实购销业务交易背景下向微容一电子背书转让应收票据3,614.09万元、向子公司罗定微容背书转让应收票据588.28万元,相关票据或托收款项已转回;2023年4月8日至4月12日,受诉讼事项影响,公司为保障日常资金运作,将银行存款135,750.35万元临时转出至金微容、微容电子合伙、微容一电子、微容二电子、微容三电子和微容四电子,并于2023年4月13日全部转回;报告期内曾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支付车辆ETC费用34.53万元、收取员工食堂餐费45.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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