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朗高科技:公司无控股股东,程玉平、任怀勋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共同决策和分歧解决机制;共同实际控制人表决权比例接近,存在共同控制稳定性相关风险。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7-23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苏州朗高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朗高科技
审核编号
100435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9页、第1-1-52页、第1-1-53页、第3-3-1-15页、第3-3-1-23页
来源
深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程玉平、任怀勋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程玉平、任怀勋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8.89%股权,并通过朗高众成、朗高众辉、朗高众享合计控制公司9.97%股份对应表决权,二人合计控制公司87.75%股份对应表决权。二人于2025年4月、2025年11月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前充分沟通并保持一致表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事项以任怀勋意见为准,投资、并购、内控管理、利润分配、增资扩股、股权激励等事项以程玉平意见为准。招股说明书同时提示,若极端情况下实际控制人之间出现重大意见分歧甚至纠纷,且缺乏妥善处理措施,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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