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欧诺科技: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存在主要经营性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且主要生产经营厂房为向第三方森盟包装租赁取得,需关注租赁有效性、生产经营稳定性及资产独立性。
深交所IPO · 主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6-08-0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存在两项主要经营性租赁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厂房为租赁取得,出租人森盟包装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欧阳锡聪持股49%的企业;法律意见书披露欧阳锡聪仅参股森盟包装,不实际参与生产经营,发行人不存在租赁实际控制人房屋的情形。发行人已与森盟包装签订10年期租赁合同,租赁价格参考周边市场价格定价;发行人亦已取得平阳新兴产业园F-17-2区块和F-17-3区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29,303平方米,用于厂房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