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宇隆科技:发行人前身宇隆有限设立时存在注册资本延期缴纳情形,该事项是否影响设立合法性及本次发行上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8-06 · 上市委会议通过
公开摘要
宇隆有限于2014年3月6日由莱特光电、西安裕隆共同设立,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其中莱特光电认缴2,550.00万元,西安裕隆认缴450.00万元。招股说明书披露,莱特光电、西安裕隆未对宇隆有限实缴出资,后分别于2014年4月、2014年6月无偿转让至自然人王亚龙、李红燕;根据上会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宇隆有限已收到王亚龙、李红燕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法律意见书披露,公司设立时存在注册资本延期缴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