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优邦科技:发行人历史融资及股权转让中存在多项股东特殊权利及对赌安排,需关注发行人是否作为对赌义务主体、是否存在效力恢复条款、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及是否符合发行类监管规则关于对赌协议的要求。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8-1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瑞枫中以、浩金致盛、瑞枫炎烽、磊晋昶顺、董欣欣、李琴、美锡电子、勤合创业、远致星火、创新资本、大湾区专项基金、红土善利等投资方曾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相关方约定赎回权、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知情权、回购权、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等股东特殊权利。部分投资人已永久放弃相关特殊权利;远致星火及创新资本、大湾区专项基金、红土善利等与实际控制人或其他方之间的部分特殊权利存在上市申请撤回、被否决或上市失败时自动恢复的约定。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赌协议中公司未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不与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