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优邦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存在海关、出口管制、安全生产等行政处罚及东莞优诺未经许可出口管制物项尚未形成处罚意见的事项,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是否影响发行上市条件。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8-1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4年1月22日太平海关因东莞优诺出口时使用未经海关使用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出口危险化学品未向海关报检,分别罚款19,700元、14,200元;2025年11月4日清远海关因苏州优诺未经许可出口管制物项,罚款480,000元,涉及产品为含铋锡膏;2022年6月2日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因苏州优诺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罚款53,750元;2022年7月4日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因苏州优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分别罚款6,000元、6,250元。另披露东莞优诺2025年2月存在未经许可出口管制物项,涉及含铋锡膏,违规报关出口数量240.00KG,出口金额14,457.15美元,太平海关已移交东莞长安海关处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形成处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