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皇冠新材:发行人及子公司江苏皇冠、广东皇冠在自有厂区存在部分建筑物、构筑物未履行报建手续、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
深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8-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在自有厂区建有辅助车间、设备用房、仓库、杂物房、办公室、其他生活辅助用房等建筑物约4,000平方米,并搭建车棚、雨棚、设备棚、电梯、走廊、水池等构筑物;江苏皇冠在自有厂区建有类似辅助建筑物约4,000平方米及构筑物;广东皇冠在自有厂区建有类似辅助建筑物约4,400平方米及构筑物。上述建筑物、构筑物均未履行相关报建手续、未取得权属证书,均位于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自有厂区内,属于辅助生产经营用房或设施,不涉及生产核心工艺和重要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