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皇冠新材:2006年债转股增资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且增资完成后股东货币出资比例低于当时《公司法》要求。
深交所IPO · 主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8-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06年6月,皇冠有限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1,000万元,麦惠权、麦惠霞以债转股形式分别增资400万元;增资当时履行审计、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但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且增资后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20%,低于当时《公司法》要求的30%。
法律问题
深交所IPO · 主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8-17 · 注册生效
2006年6月,皇冠有限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1,000万元,麦惠权、麦惠霞以债转股形式分别增资400万元;增资当时履行审计、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但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且增资后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20%,低于当时《公司法》要求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