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皇冠新材:发行人及子公司广东皇冠、江苏皇冠在自有厂区存在部分建筑物、构筑物未履行报建手续、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
深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8-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广东皇冠、江苏皇冠在自有厂区内建有辅助车间、设备用房、仓库、杂物房、办公室、其他生活辅助用房等建筑物,并搭建车棚、雨棚、设备棚、水池、电梯、走廊等构筑物,未履行报建手续,未取得相关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相关建筑物、构筑物面积合计约12,000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广东皇冠、江苏皇冠房屋建筑面积之和的比例为4.03%,均属于辅助生产经营用房或设施,不涉及生产核心工艺和重要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