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博雅新材: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控制或相关主体之间存在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和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需要确认交易公允性、程序合规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8-1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向咸阳三毅、陕西三毅有岩采购铱/铂制品及铱/铂坩埚加工,2023年至2025年合计金额分别为6,556.99万元、755.68万元和1,165.38万元;向陕西三毅有岩出售铱制品,2024年、2025年金额分别为12,070.80万元、3,703.54万元;另存在向深圳市邦瑞致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氧化镥、向广州屯星和咸阳三毅租赁铱金坩埚、关联方为发行人借款提供担保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