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星科技: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已建成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产证、未办理建设项目手续的情形。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6-05-2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存在已建成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包括鸿星科技K楼、冷水塔房/传达室/配电房/电机房等附属用房,以及金华鸿瑞门卫/食堂/配电房/机修用房,合计建筑面积3,619.22平方米。上述无证房屋建筑物均为办公和配套附属用房,未用于生产,占发行人全部房屋建筑物总面积的3.88%。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K楼、冷水塔房、传达室、配电房、电机房、门卫、食堂、机修用房等附属用房未办理建设项目手续及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