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度亘核芯:历史融资中存在回购权、优先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及部分恢复安排,需要判断其清理是否符合发行监管要求并是否影响股权结构稳定。
深交所IPO · 创业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7-1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历轮融资引入外部投资人股东时曾约定回购权等特殊权利条款。2024年12月,公司与对公司享有对赌回购权利的所有股东签署《终止股东特殊权利协议书》,确认公司承担回购义务的约定终止且视为自始无效。2025年9月,公司当时全体股东等相关方签署新的股东协议,取代历轮融资过程中的其他股东协议。自然人股东相关终止协议确认公司和/或创始股东作为义务人的特殊权利条款自首次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前一日终止且自始无效,任何情况下不恢复;机构股东相关安排中,公司作为义务人的特殊权利条款最晚于上市申请受理日终止且自始无效,创始股东作为义务人的部分股东特殊权利在上市失败、撤回、终止审核、不予注册或注册批复失效等情形下存在自动恢复安排。
